北碚不动产登(2025)补字第Y1346号
遗失声明
本人*在伟,*廷芳,因保管不善,将位于***金华路466号1单元4-4的107房地证2011字第****37号《房地产权证》遗失,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在伟,*廷芳
日 期:2025-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