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2025)497号
下列土地房屋已办理登记,因无法收回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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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证书名称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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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李*华 |
渝中区枣子岚垭正街99号**** |
房屋所有权证 房权证101字第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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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重庆家具总公司 |
渝中区飞机码头3-1号**** |
房屋所有权证 房权证101字第05**** 国有土地使用证 渝中国用(20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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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李*华 |
渝中区枣子岚垭正街99号**** |
国有土地使用证 渝中国用(2002)字第0**** |
公告单位:重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