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证明遗失(灭失)声明业务编号:202512041050376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业务编号:202512041050376
刘庆*保管不善,将座落于九龙坡区经纬大道1095号4幢18-*号房屋渝(2020)九龙坡区不动产权第0004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并保证前述土地房屋无权属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庆*
2025年 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