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刘*安,刘*
刘*安,刘*保管不善,将115房地证201*字第3**2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安,刘*
2025-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