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编号:202512041070295
渝北*伦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伦保管不善,将渝北区洛碛镇**村*组,编号: 房地产权证******号产权证遗失,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并保证前述土地房屋无权属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伦
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