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业务编号:202512051050052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业务编号:202512051050052
何自*,何璐*保管不善,将座落于九龙坡区杨家坪珠江路48号4幢18-*号房屋105房地证2008字第3****号产权证遗失(灭失),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并保证前述土地房屋无权属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何自*,何璐*
2025年 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