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权证遗失声明
丰都不动产登声〔2025〕363号
兹有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即日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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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
房屋座落 |
证书编号 |
声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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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何*飞 |
丰都县三合街道幸福大道88号23幢1单元*** |
渝(2020)丰都县不动产权第00005****号 |
何*飞 |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