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证明遗失(灭失)声明业务编号202512051050235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业务编号202512051050235
兹有邹*强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九龙坡区*韵路1号-5-*-5号 的房屋,办理的114房地证2013字第0*****号房地产权证书遗失,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并保证前述土地房屋无权属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邹*强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