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不动产登(2025)补字第Y1438号 *达安
遗失声明
本人*达安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复兴街道歇马村9组 的房屋(原:江北县龙王乡石牛村2组); 江集建(1991)字第81426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遗失,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达安
时间: 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