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202512051050299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业务编号:202512051050299
樊*芳保管不善,将座落九龙坡区黄桷坪搬运东村17号2-*号房屋的105-08****号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并保证前述土地房屋无权属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樊*芳
2025年 1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