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业务编号: 202512111050070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业务编号: 202512111050070
龙*,邓*艳因保管不善,将座落于九龙坡区兰花二小区2号*单元6-*号房屋渝(2016)九龙坡区不动产权第00028****号不动产权证遗失(灭失),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并保证前述土地房屋无权属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龙*,邓*艳
2025年 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