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业务编号:202512111050109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业务编号:202512111050109
彭*华 保管不善,将坐落于 九龙坡区铜罐驿镇**村14社 房屋的 渝2017九龙坡不动产权第00119****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并保证前述土地房屋无权属争议,如有不实本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彭*华
2025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