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权证遗失声明
丰都不动产登声〔2025〕372号
兹有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即日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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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
房屋座落 |
证书编号 |
声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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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范*思 |
丰都县三合街道名山大道南路4号31幢*** |
渝(2019)丰都县不动产权第000546***号 |
范*思 |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