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编号:202512111070642
渝北尹*良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尹*良保管不善,将渝北区木耳镇**村1组,证号: **号产权证遗失,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并保证前述土地房屋无权属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尹*良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