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业务编号:202512121050210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业务编号:202512121050210
桂**管保不善,将九龙坡区朵力名都14栋*-*-*号房屋105-06****号房屋产权证遗失(灭失),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并保证前述土地房屋无权属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桂**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