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不动产登(2025)补字第Y1469号
遗失声明
本人*萍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歇马镇小磨滩二村4号附10号的渝(2023)北碚区不动产权第****1431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萍
日 期:2025-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