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采矿权公开出让公告 渝采矿出字〔2020〕(黔江)2号
重庆市采矿权公开出让公告
渝采矿出字〔2020〕(黔江)2号
根据国家和重庆市的相关规定,现对以下采矿权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2020年06月22日12时-2020年07月21日12时。公告日期内有2家以上(含2家)申报的采取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拍卖时间另行通知;公告时间内只有1家单位申报的将采取挂牌出让。本次公开出让的采矿权采用现场交易,出让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竞买申请人可在公告期内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综交易网(黔江区)(网址:https://www.cqggzy.com/qianjiangweb/)查阅、下载(现场交易:竞买申请人可在公告截止前到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索取相关资料并进行报名)。地址:重庆市黔江区城西八路18号,联系电话:023-79230720,联系人:张老师。
本次公告将将同步在自然资源部网站:http://www.mnr.gov.cn、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ghzrzyj.cq.gov.cn、网站:、重庆市公共资源综交易网(黔江区)网站:https://www.cqggzy.com/qianjiangweb/发布。
序号 | 采矿权名称 (暂定名) | 地理位置 | 矿种 | 矿区范围 拐点坐标 | 资源储量 | 矿区面积 (平方公里) | 开采 标高 | 生产规模 | 出让年限(年) | 出让收益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QJKC2020-02 | 重庆市黔江区阿蓬江镇石合村3组白蜡园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 重庆市黔江区阿蓬江镇石合村3组 | 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 详见《竞买须知》 | 498.20万吨 | 0.0325 | +719米至+625米 | 51万吨/年 | 5.06 | 936.616 | 250 |
QJKC2020-03 | 重庆市黔江区黎水镇竹园村1组拦马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 重庆市黔江区黎水镇竹园村1组 | 建筑石料用灰岩 | 详见《竞买须知》 | 160.80万吨 | 0.0281 | +840米至+711米 | 20万吨/年 | 6.5 | 302.304 | 210 |
备注:
一、序号QJKC2020-02 采矿权出让人:重庆市黔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址:重庆市黔江区文体路9号,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3-79236520。
序号QJKC2020-03 采矿权出让人:重庆市黔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址:重庆市黔江区文体路9号,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3-79236520。
二、保证金户名: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黔江支行 账号:1088 6510 1281。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0年07月21日12时。如成功竞得,已缴纳的保证金可抵作采矿权出让收益,由竞得人委托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支付至财政非税收入专户;如未竞得,可在成交日之后1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三、采矿权出让收益缴纳方式: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转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建[2017]584号)有关规定进行缴纳,具体事项在采矿权出让合同中约定。
四、采矿权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竞买申请人须为营利法人;
(二)竞买申请人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竞买:
1、在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的“矿业权人异常名录”“矿业权人严重违法名单”内;
2.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在自然资源部联合惩戒备忘录或重庆市信用惩戒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内限制禁止参与采矿权出让的;
3.被吊销采矿许可证之日起2年内。
(三)不接受联合申请。
五、风险提示:
(一)采矿权投资存在有不可预计的风险,包括竞买须知所表述的有关矿产资源情况(矿层厚度、矿石质量、储量等)与实际开采有差距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等要求、对特定采矿方法、选矿方法限制以及国家产业政策或者矿产资源规划调整的影响、不可抗力的影响等风险。竞买申请人参加竞买并提交申请,即视为竞买申请人对采矿权现状和竞买须知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
(二)有关该宗采矿权的用地、用水、用电、公路、环保、基础设施等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并依法完善相关手续;
(三)若竞得人竞得该宗采矿权后,在办理采矿登记所需要件时进行安全、环境评价等认定为不适宜开采的,该宗采矿权按不成交处理。
六、提出异议的方式与途径:
对本次出让的采矿权存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重庆市黔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提出。根据所提异议的具体情况,按照《矿业权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七、其他重要提示及要求:
(一)序号QJKC2020-02、QJKC2020-03采矿权均为已建矿山扩大矿区范围增划资源,提升生产规模,不具独立开采条件,竞买申请人须认真详读竞买须知,现场踏勘并详细了解出让范围及周边土地、山权、林权、道路、地下管线、水电供给、废地占地堆放、地表附着物、社群关系等影响开采的外部条件以及资产评估和其它权益补偿情况。提交竞买申请即视为竞买人对采矿权现状、公告须知、采矿权出让合同内容、资产评估及其它权益补偿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
(二)经评估,QJKC2020-02、QJKC2020-03原采矿人在原建矿时已投建(构)筑物、机器设备等资产总额分别为541.30万元、333.90万元。若非原采矿权人竞得该采矿权,须向原采矿权人支付该笔款项,其已投资产归新竞得人所有。
(三)根据出让前期报告等资料,QJKC2020-02、QJKC2020-03矿区范围内占有资源储量分别为498.20万吨、160.80万吨,预计总可采资源储量分别为271.9万吨、136.80万吨。
(四)竞得人须自行或委托编制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方案并通过审查,同时按规定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相关义务。
重庆市黔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