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采矿权公开出让公告 渝矿采出字〔2020〕(万盛)1号
重庆市采矿权公开出让公告
渝矿采出字〔2020〕(万盛)1号
根据国家和重庆市的相关规定,现对以下采矿权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2020年09月24日09时-2020年10月27日17时。公告日期内有2家以上(含2家)申报的采取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拍卖时间另行通知;公告时间内只有1家单位申报的将采取挂牌出让。本次公开出让的采矿权采用现场交易,出让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竞买申请人可在公告截止前到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索取相关资料并进行报名。地址: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国能天街8幢3楼,联系电话:023-64183150,联系人:张老师。
本次公告同步发布的网站: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ghzrzyj.cq.gov.cn、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cqggzy.com/wanshengweb/。
序号 | 采矿权名称 (暂定名) | 地理位置 | 矿种 | 矿区范围 拐点坐标 | 资源储量 | 矿区面积 (平方公里) | 开采 标高 | 生产规模 | 出让年限(年) | 出让收益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wsk20001 |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南桐镇石桥村水泥用石灰岩矿 |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南桐镇石桥村 | 水泥用石灰岩 | 详见《竞买须知》 | 2816.5万吨 | 0.3638 | +590米至+344米 | 100万吨/年 | 11.5 | 8539.6 | 1738 |
备注:
一、序号wsk20001 采矿权出让人: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址: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塔山路9号,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3-48291633。
二、保证金户名: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开户行:邮储银行重庆万盛经开区支行 账号:950006010000018963。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7日17时。如成功竞得,已缴纳的保证金可抵作采矿权出让收益,由竞得人委托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支付至财政非税收入专户;如未竞得,可在成交日之后1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三、采矿权出让收益缴纳方式详见《竞买须知》。
四、采矿权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竞买申请人须为营利法人;
(二)竞买申请人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竞买:
1、在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的“矿业权人异常名录”“矿业权人严重违法名单”内;
2.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在自然资源部联合惩戒备忘录或重庆市信用惩戒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内限制禁止参与采矿权出让的;
3.被吊销采矿许可证之日起2年内。
(三)竞买人需具有水泥生产资质。
五、风险提示:
(一)采矿权投资存在有不可预计的风险,包括竞买须知所表述的有关矿产资源情况(矿层厚度、矿石质量、储量等)与实际开采有差距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等要求、对特定采矿方法、选矿方法限制以及国家产业政策或者矿产资源规划调整的影响、不可抗力的影响等风险。竞买申请人参加竞买并提交申请,即视为竞买申请人对采矿权现状和竞买须知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
(二)有关该宗采矿权的用地、用水、用电、公路、环保、基础设施等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并依法完善相关手续;
(三)若竞得人竞得该宗采矿权后,在办理采矿登记所需要件时进行安全、环境评价等认定为不适宜开采的,该宗采矿权按不成交处理。
六、提出异议的方式与途径:
对本次出让的采矿权存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提出。根据所提异议的具体情况,按照《矿业权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七、其他重要提示及要求:
1、本次出让采矿权范围包含已建矿山,不具备独立开采条件,竞得人必须利用已建矿山开采系统,包括场地、设备进行生产。竞买申请人须认真详读竞买须知,现场踏勘并详细了解出让范围及周边土地、山权、林权、道路、地下管线、水电供给、废渣占地堆放、地表附着物、社群关系等影响资源开采的外部条件以及资产评估和其他权益补偿情况。提交竞买申请即视为竟买人对采矿权现状、公告须知、采矿权出让合同内容、资产评估及其他权益补偿额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
2、根据出让前期报告等资料,截止2020年6月底,矿区范围保有资源储量3177.2万吨,其中原矿权剩余资源储量1400.9万吨,新增资源储量1776.3万吨,预计总可采资源储量2477.6万吨,永久边坡资源量699.6万吨。本次采矿权出让范围内资源开采需剥离盖层(伴生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产)1040.2万吨,原采矿权剩余资源价值由竞得人按实际剩余资源评估值另行支付给原采矿权人。
3、竞买申请人须认真详读出让文件、了解矿山基本情况,在采矿权出让收益起始价8539.6万元中,含采矿权出让前期工作成本27.4万元,竞买人竞得后,不需另支付该宗采矿权出让前期工作成本费用。因原矿权人资产属国有资产,需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流程报批固定资产转让,竞得人需一次性支付原采矿权人固定资产投入等其他费用51137.22万元至原采矿权人指定账户(收款单位:重庆市南桐特种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盛支行,账号:50001164100050003273)后,才能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办理采矿许可登记,逾期未足额支付至原采矿权人指定账户的,视为竞得人自愿放弃采矿权,出让方不退还竞买保证金,若原采矿权人为竞得人,可以不支付此费用。
4、竞得人须自行或委托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并通过审查,同时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相关规定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相关义务。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