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66604/2020-10831 | [ 发文字号 ] | 南岸不动产声明(2020)字第(128)号 |
[ 主题分类 ] | 注销登记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0-02-13 | [ 发布日期 ] | 2020-02-13 |
南岸不动产声明(2020)字第(128)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南岸不动产声明(2020)字第(128)号
唐晓书,胡静因保管不善,将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已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序号 | 证载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 备注 |
1 | 唐晓书,胡静 | 重庆市南岸区花园路街道金子村253号1单元1层3号 | 渝(2018)南岸区不动产权第000839673号 |
重庆市南岸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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