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司法注销(2021)渝北字第267号
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和《房屋登记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并根据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2020)渝0192执2079号之九《协助执行通知书》和《执行裁定书》的裁定,现宣布注销登记在任德文名下位于渝北区龙塔街道黄龙路179号天一华府3幢1-2(房屋或车位等) 201200704647《不动产权证》。
特此公告
重庆市渝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0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