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司法注销(2021)渝北字第279号
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和《房屋登记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并根据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2021)渝0105执恢20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和《执行裁定书》的裁定,现宣布注销登记在曾彪名下位于渝北区回兴街道双湖路210号汇景苑1幢4-8-2(房屋或车位等) 渝(2016)渝北区不动产权第000494754号《不动产权证》。
特此公告
重庆市渝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06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