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司法注销(2021)渝北字第280号
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和《房屋登记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并根据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2020)渝 0112执1288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执行裁定书》的裁定,现宣布注销登记在倪平、陈如珍名下位于渝北区双龙湖街道锦湖路17号1幢3-2-2(房屋或车位等) 2010108094《不动产权证》。
特此公告
重庆市渝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06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