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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6604/2022-3505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注销登记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2-09-30 [ 发布日期 ] 2022-09-30

南岸不动产声明(2022)字第(2145)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南岸不动产声明(2022)字第(2145)号

宋辉*,宋淑*因保管不善,将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已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序号

证载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备注

1

宋辉*,宋淑*

南岸区*号19幢2-3

渝(2021)南岸区不动产证明第00029*号


                       重庆市南岸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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