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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6604/2024-1157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4-03-29 [ 发布日期 ] 2024-03-29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业务编号:202403291050027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业务编号:202403291050027

刘源*,陈*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九龙坡区谢家湾黄杨路6号*幢*单元*-*号房屋办有105房地证2011字第1****号不动产权证或不动产证明遗失(灭失),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并保证前述土地房屋无权属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源*,陈*

                             2024年0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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