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南岸不动产声明(2024)字第(0920)号
重庆市南发城建发展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已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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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证载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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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重庆市南发城建发展有限公司 |
重庆市南岸区南坪镇学府大道*号2幢29-1 |
渝(2022)南岸区不动产权第00002*号 |
重庆市南岸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