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66604/2024-1411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综合政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04-16 | [ 发布日期 ] | 2024-04-16 |
大渡口区2024年公字第0093号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大渡口区2024年公字第0093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渝(2019)大渡口区不动产权第00095****号 |
赵* |
土地/房屋 |
500104004024GB00013F0002****
|
大渡口区金桥路3号2幢*-* |
公告单位:重庆市大渡口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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