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公告[2024]154号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权利人名称
座落
不动产权属证书编号
1
袁*
重庆市江北区***11号19幢2-1
渝(2023)江北区不动产权第000*****0号
发布单位:重庆市江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