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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业务编号:20240422105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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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业务编号:202404221050015

陈*,陈*贞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九龙坡区科城路*号*幢20-*号房屋的105房地证2014字第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并保证前述土地房屋无权属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  陈*贞

  2024年0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