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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业务编号:20240422105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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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业务编号:202404221050516

    陈*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九龙坡区锦虹三路3号4幢12-*号的渝(2017)九龙坡区不动产权第00043****号不动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并保证前述土地房屋无权属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

2024年0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