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4)渝北字第0531号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4)渝北字第0531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书
备注
1
聂*梅
渝北区回兴街道宝圣大道21号清河尚居1幢34-*
渝(2021)渝北区不动产权第00152****号
公告单位:重庆市渝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