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不动产登(2024)补字第Y1025号
遗失声明
权利人*小军因保管不善,将位于***龙凤三村77号附5-6-2的107房地证2005字第****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小军
时间: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