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不动产登(2024)补字第Y1028号 *茂安
遗失声明
本人*茂安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复兴街道歇马村13组15号(原:***龙王乡石牛村6组)的编262号《江北县农村房屋产权证》、编号为江集建(91)字第****2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现声明该《江北县农村房屋产权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茂安
时间: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