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坪坝公字第 202407021040447号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座落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不动产权利类型
备注
1
张*月
沙坪坝区****街99号附13号15-2号
渝(2016)沙坪坝区不动产权第00106****号
不动产权证
因裁定过户注销原权证
重庆市沙坪坝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