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沙坪坝公字第202407021040651号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座落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备注 |
1 |
唐* |
沙坪坝区***167号附1-5-2号 |
渝(2022)沙坪坝区不动产权第00055****号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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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4)渝0106执256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公告作废 |
重庆市沙坪坝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7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