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证作废公告(2024)186号
公 告
(2024)186号
下列土地房屋因灭失已办理注销登记,因无法收回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证书名称及编号
1
徐*
渝中区燕*洞49号****
房屋所有权证
中区字第0****
国有土地使用证
渝中国用(1998)字第****
公告单位:重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