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不动产登(2024)补字第Y1045号 *德美
遗失声明
本人*德美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复兴街道龙王村17组9号的房屋(原:***龙王乡大碑村五组)编号为 江集建(1991)字第****6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德美
时间: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