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无障碍 | 关怀版 区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登录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其他公告>不动产登记公告

[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6604/2024-27011 [ 发文字号 ] 丰不动产【2024】字第30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4-07-04 [ 发布日期 ] 2024-07-04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丰不动产【2024】字第30

申请人:  李*芸身份证明号码  50023020030813****       

被继承人(遗赠人):李*身份证明号码51232419750222****       

申请人李*芸因继承(受遗赠)被继承人(遗赠人)的不动产权,于20240704日向丰都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并提供了全体继承人(受遗赠人)名单遗产管理人声明书(二)、不动产继承分配方案、死亡注销户口证明、死者亲属情况证明等申请材料,并保证以下事项的真实性:

一、被继承人(遗赠人)李*2024 03  13日死亡。

二、被继承人(遗赠人)的不动产坐落于  丰都县三合街道*********15幢7-*不动产权证书号:渝(2016)丰都县不动产权第00103****号

三、被继承人(遗赠人)的不动产权由李*芸继承(受遗赠)。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受遗赠人)。

对上述事项若有异议,请于15个工作日内向我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特此公告。

                                20240704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