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不动产登(2024)补字第Y1521号 *邦明
遗失声明
本人*邦明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复兴街道龙王村13组83号的房屋(原:复兴区龙王乡大碑村1组);编号37号《江北县农村房屋产权证》遗失,现声明该《江北县农村房屋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邦明
时间: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