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不动产登(2024)补字第Y1829号
遗失声明
本人*鹰、*北薇因保管不善,将位于***云清路68号11幢4单元4-1的107房地证2012字第****0号《房地产权证》遗失,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鹰、*北薇
日 期:2024-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