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登记中心继承(张*华)登记事项公示
现有申请人田*兰申请继承登记,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张*华 身份证号:510211**********11
继承人:田*兰 身份证号:510215**********27
不动产坐落:渝北区回兴街道兴科大道299号水木年华*幢*-5
建筑面积:84.76平方米
房屋用途:住宅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渝北区同茂大道48号渝北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67821943
公示单位:重庆市渝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