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两江新区谌*军,石*琴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谌*军,石*琴因保管不善,将渝(2021)两江新区不动产权第000953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谌*军,石*琴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