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注销公告
南岸不动产司法注销(2024)字第(0647)号
依据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2024)渝0103执恢5837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及(2024)渝0192执恢28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3条的规定,注销下列不动产权证,现公告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序号 |
证载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证权属证书号 |
备注 |
1 |
刘* |
南岸区*号3幢15-4 |
渝(2019)南岸区不动产权第00007*号 |
重庆市南岸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