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业务编号: 202410101050057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业务编号: 202410101050057
宋*勇,甘*静因保管不善,将座落于九龙坡区锦虹二路1号1*幢31-*号房屋的渝(2018)九龙坡区不动产权第00037****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灭失),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并保证前述土地房屋无权属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宋*勇,甘*静
2024年 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