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长不动产登记(2024)字第1977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2024)渝0103执恢94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渝0103执恢94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权利人 |
坐落 |
备注 |
1 |
渝(2021)长寿区不动产证明第000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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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长寿区**大道5号57幢10-4 |
重庆市长寿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