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大渡口区2024年公字第0303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渝(2024)大渡口区不动产证明第0008*****号 |
马*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500104 005001 GB00013 F000***** |
大渡口区双园路1号2幢*-* |
登记机构:重庆市大渡口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