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业务编号:202410091070197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业务编号:202410091070197
*敏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渝北区回兴街道双湖路344号木鱼石景园1幢3-3-*不动产的201房地证2007字第0****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并保证前述不动产无权属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敏
2024年10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