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业务编号:202410101070191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业务编号:202410101070191
张*琴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渝北区龙山街道余松一支路6号龙湖紫都城1-7幢26-*不动产的渝(2016)渝北区不动产权第0004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并保证前述不动产无权属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琴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