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业务编号:202410101070629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业务编号:202410101070629
陈*平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渝北区龙溪街道红锦大道23号附5号加来金大厦1幢吊1-商业*不动产的渝(2021)渝北区不动产权第0001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并保证前述不动产无权属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平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