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不动产登(2024)补字第Y1837号 *安良
遗失声明
本人*安良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复兴街道歇马村2组65号的房屋(原:江北县龙王乡歇马村2组);编号为: 无号《江北县农村房屋产权证》遗失,现声明该《江北县农村房屋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安良
代理人:*志涛
时间: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