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业务编号:202410111050079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业务编号:202410111050079
夏开*保管不善,将座落于九龙坡区石坪桥后街6栋3-1-*号房屋的105-02****号房屋所有权证及九区国用(2000)字第3****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并保证前述土地房屋无权属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夏开*
2024年10月11日